登入區塊
帳號:

密碼:


遺失密碼嗎?

何不馬上註冊!
 搜尋區塊

進階搜尋
 主選單區塊
 各項會員服務
搜尋貿易機會


公文摘要 : 依「兒童及少年安全實施方案」所訂具體措施,在所有電子類產品包裝或使用手冊明顯處加註「兒童及少年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之警語。
發表者 chens 於 2016-02-18 11:22:52 (871 人氣)
列印模式 轉寄給朋友


經濟部

經濟部工業局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財政部

財政部關務署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全球資訊網

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台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