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自本(97)年1月17日(啟運日)起,逐批查驗越南(產地)其他酸漬除外之調製或保藏竹筍

日期 2008-01-29 15:14:52 | 文章主題: 公文摘要


未冷凍,第2006節之產品除外(CCC 2005.90.90.20-9)漂白劑,惟報驗時無須檢附試驗分析報告,檢驗費由廠商自付,請 有關會員廠商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7.1.16.衛署食字第097040022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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