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泰國水產品通過系統性查核一事
日期 2021-04-16 14:49:06 | 文章主題: 公文摘要
| 1.依據(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辦理 2.本署同意泰國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體系與我國管理規範具等校性,並通過係通性查核程序,產自(泰國水產品核准輸台工廠清單)之水產品,得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並需於本屬(邊境查驗自動化管理資訊系統)之(製造廠代碼)欄位填具該批產品之核准生產設施編號資訊,查驗合格後始得輸入 3.(泰國水產品核准輸台工廠清單)可自本署網站(首頁>業務專區>邊境查驗專區>水產品管制措施)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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