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將自本(97)年1月14日(啟運日)起,逐批查驗越南(產地)綠茶(未發酵)。

日期 2008-01-29 15:02:03 | 文章主題: 公文摘要

越南(產地)綠茶(未發酵)(CCC 0902.10.00.00-7、0902.20.00.00-5),殘留農藥,惟報驗時無須檢附試驗分析報告,檢驗費由廠商自付。
說明: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7.1.14.衛署食字第0970400218號函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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