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原產地證明書與陸方電子連線宣導說明會

日期 2014-02-27 13:54:38 | 文章主題: 公文摘要

ECFA早收貨品臨時原產地規則已於100年1月1日生效實施,為落實「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ECFA)」,進一步為ECFA項下貨物貿易提供通關便捷,兩岸海關達成共識,雙方將於本(103)年4月1日起透過連線系統傳輸經出口方海關核實之原產地證書和相關出口報單電子資料。為協助相關業者了解產地標示及電子連線事宜,掌握貿易商機,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特別辦理本宣導會,活動免費,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主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協辦單位: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高雄辦事處、外貿協會台南辦事處、外貿協會高雄辦事處
活動內容:(主辦單位保有議程變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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