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食品玩具(食品附帶玩具及玩具附帶食品)為應施進口及出廠檢驗商品。

日期 2006-08-30 14:56:22 | 文章主題: 63期政府經貿法令與措施


公告食品玩具(食品附帶玩具及玩具附帶食品)為應施進口及出廠檢驗商品,自90年1月1日起實施。

文號:經濟部89年10月4日經標檢字第89316263號

(本會收文文號第020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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