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即日修正「限制輸入貨品、委託查核輸入貨品彙總表」中輸入規定代號「558」、「559」之內容。
日期 2006-08-30 14:55:32 | 文章主題: 63期政府經貿法令與措施
| 公告自即日起修正「限制輸入貨品、委託查核輸入貨品彙總表」中輸入規定代號「558」、「559」之內容。
文號:經濟部國貿局89年9月20日貿一發字第8900016424號 要旨:1.輸入規定代號「558」內容修正為:「本項下之廢彈 殼(頭)應擊碎或變形後,始可進口」;「559」內 容修正為:「本項下之廢炮管應鋸斷後,始可進 口」。 2.檢附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乙份(存會備查)。
(本會收文文號第019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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