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期間自104年7月15日起至104年10月14日止http://paper.tiec.org.tw/down/index.php?mode=dl&id=408&no=1&file_id=3370
http://paper.tiec.org.tw/down/index.php?mode=dl&id=407&no=0&file_id=3368
http://paper.tiec.org.tw/down/index.php?mode=dl&id=406&no=1&file_id=3367
訂定「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及部授食字第1041302793號公告廢止「應建立食品及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並自104年7月31日生效,檢送該公告影本乙份
有關會員廠商如有出口瑞典或芬蘭之貿易障礙或可合作項目,建議於7月29日前可向該部提出,俾透過該會議向對手國主管經貿單位提出反映,於會中討論解決方式或合作管道。另考量公文保密性,請使用3.5磁片或隨身碟提供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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