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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摘要 : 「市售包裝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廢止草案,該部業於109年8月20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301588公告預告
發表者 chens 於 2020-09-03 09:12:18 (580 人氣)

說明:
一、依據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109.09.02(109)省貿義業字第00068
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及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該部網站「衛生福利法
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
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
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自行下 載。
三、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該草案刊登前揭網站之隔日起6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8000轉7337
(四) 傳真:02-2653-1062
(五) 電子郵件liyu@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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