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署將自104年9月14日起針對進、出口報單單項貨品「淨重單價」及「統計用數量單價」申報明顯異常者,實施為統計目的之報單收單邏輯檢查機制,試辦期間為3個月http://paper.tiec.org.tw/down/index.php?mode=dl&id=454&no=0&file_id=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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